执法人员对兰先生库存的白酒进行检查。
赖春摄
兰先生家住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
经熟人介绍,去年10月至今年5月之间,他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共付款28万余元,分4次从陈某经营的柳州市某酒业公司购进64箱白酒,分别是45箱53度的青花郎和19箱53度的红花郎,总共384瓶,每瓶容量均为500ml。
今年6月初,兰先生打开一箱白酒与朋友畅饮,对方却发现:“同一箱内6瓶酒,怎么每瓶标注的生产日期都不一样?”
兰先生连开数箱白酒,结果让他顿时傻眼:打开的白酒,确实每一瓶的生产日期都不相同。
此时,这批白酒他已经喝了200多瓶了,随后他拨打了12315投诉举报热线。
执法人员对兰先生库存的白酒就地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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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兰先生的投诉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到兰先生家中了解情况,并对他存放在自家仓库里剩余的20多箱白酒就地封存。
6月22日,生产厂家派出的打假专员到达柳城,并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对剩余的140瓶青花郎和5瓶红花郎进行辨别鉴定。
瓶身上有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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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打假专员鉴别,库存白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伪劣产品。
“假冒手段比较高明,普通消费者确实看不出来。
”该打假专员说,涉假郎酒从外包装的纸箱到内包装的塑料盒,以及酒瓶等材料应该是从市场上回收的真品。
瓶身上的一些细节能判断出这批酒是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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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多瓶身都有划痕、发霉等使用过的现象。
而且,因为技术原因,涉假郎酒的封装瓶口细节也露出了破绽。
随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该批货值12万多元的涉假郎酒实施扣押,并立案开展调查。
随后两周时间里,涉嫌销售假酒的陈某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极不配合,通过推说在外地拒不现身,且拒不透露进货渠道和销售情况,明显隐藏违法情况,严重阻碍调查进展。
10月21日晚,南国早报客户端获悉,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公安机关已将涉嫌销售假酒的陈某依法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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