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
上虞刘先生,长城哈弗H6,开了17万公里,今年3月份去上虞龙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注是长城汽车指定的维修保养的维修点)去保养发现多了两项收费项目“维修准备工作费和行车测试费”。问了他们说是长城公司规定的,再问长城公司他们说是龙华自己定的和他没关系,打了长城公司很多电话没解决,龙华公司的老板娘打电话说他们收费合理的,没多收费。还有齿轮油他们6个月给换了两次,一次是去年7月12日,一次是今年3月5日,问他们也没答复。
下面2个单子是刘先生在4S店维修保养的账单,画红线的地方能很明显的看到:维修准备工作费“18元”。从黄色单子里我们可以看到,刘先生更换机油和机滤之类的项目费用,也可以看到收取了工时费87元的同时,又额外收取维修准备工作费18元!

白色这张单子也是,刘先生更换氧传感器,收取工时费86元,也额外收取维修准备工作费18元。
我以为只有刘先生遇到这样的事情,没想到的是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其他车主身上!
在阐述我的观点之前,我先跟大家说下工时费的概念。
什么是工时费:
工时费既是一个工作时间概念,还涉及到维修人员的工时及相关管理人员为车辆维修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也就是生产工时、仓储工时以及管理工时等劳动时间的总和。
其次1工时并不等于1小时。而且不同城市,不同维修店的工时费定价也是不同的,还有不同档次车的工时费往往也是不同。一般,车辆越豪华、越昂贵,工时费就越贵。如宝马,一个工时的费用为40元左右,每个工时为5分钟,那每个小时就有12个工时,所以一个小时的工时费就是480元左右。相比之下,国产车的工时费往往会低一些。
其实所谓的“维修准备工作费”,是工时费其中的一部分,而4S店将这一项费用单列出来收费,这就涉嫌了重复性收费。工时费应该包含这笔费用,因为准备的过程属于工时费的过程,应该算在工时费里的。打个比方,长城4S店可以一次性收取120元的工时费,但是不能在已经收取100元工时费后,又额外收20元维修准备工作费。虽然这样算感觉都一样,但是性质是不一样的!
老斯基的观点:
首先我先说下,汽车维修管理规定里,只有工时费这个说法,没有维修准备工作费这一说,这个是4S店新造的名词,不属于汽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范畴,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客户问这个收费是否合理,我的答案是肯定不合理。如果4S店在收取工时费的同时,还额外收取了维修准备工作费,那就涉嫌重复性收费,是不合理的。客户可以打,所在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服务热线(12328 请在本地拨打)进行投诉。如果4S店没有收工时费,只是把维修准备工作费当作工时费来收,那就应该跟客户解释清楚,或者直接将这个费用并入工时费里面。不能用所谓的维修准备工作费这个有歧义的词,应该换成工时费,否则这样收费也是不合理的,照样可以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