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改6”充分体现了对于建筑设计本身的重视;建筑类的4门科目全部保留,旧大纲中的《建筑设计》(知识题)、《建筑材料与构造》(知识题)、《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4 个科目保持不变。
“9改6”也体现了对于场地和结构设备等专业要求的适当放宽;场地类的,旧大纲中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场地设计》(作图题)2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科目;结构类的和物理设备类的,旧大纲中的《建筑结构》(知识题)、《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知识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3 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知识题)科目。
这样的改革是不是降低了考试难度?从而会降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质量呢?不会,表面上少了两门作图题好像是降低了考试难度,但是实际上不会。为什么呢?因为这几年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提高了,报考管理也严格了,通过报考条件限制已经基本上卡掉了没有实际工作经验而专业考试的那部分人员。对于建筑设计师群体就应该比拼建筑设计本身。

同时随着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工作的不断推进,新大纲的6门科,难度也会有所调整。
附件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附件二: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
1、建筑学硕士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
2、建筑学学士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
3、建筑学专业本科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或者建筑学相近专业本科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
4、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或者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以上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二、关于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说明: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三、职业实践要求
报考一级建筑师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
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 年版)》(以
下简称新大纲)已公布实施。新大纲考试科目由 9 门整合为
6 门,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现对已通过《全国一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 年版)》
(以下简称旧大纲)
部分科目考试考生的成绩,提出以下认定衔接办法。
一、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对应关系
旧大纲中的《建筑设计》(知识题)、《建筑材料与构造》
(知识题)、《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4 个科目保持不变;旧大纲中的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场地设计》(作图题)
2 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科目;旧大纲中的《建筑结构》(知识题)、《建筑物理与建
筑设备》(知识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3 个科目整
合为新大纲的《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知识题)科
目。
二、新旧大纲考试科目成绩认定
1.旧大纲中《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
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4 个科目成绩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该 4 个科目成绩合格。
2.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2 个科
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科
目成绩合格。旧大纲中《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3 个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建
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科目成绩合格。
三、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组织实施
2022 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仍执行旧大纲,考试科
目为 9 门。2023 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大纲,
考试科目为 6 门。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
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
5 个科目在 2023 年进行收尾考试,该 5 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
绩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旧大纲剩余科目的考试,成绩
合格按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新大纲对应科目成绩合
格,或考生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 年起不再
进行旧大纲上述 5 个科目的考试。
四、新大纲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时间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 9 个科目整合为 6 个科目后,
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 8 年不变。凡本办法第二条认定的
新大纲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统一自新大纲考试实施年度起计
算 8 年成绩合格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