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城市的吴明(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接到一个部队的“大单”,可是没想到,这个部队的“大单”把他给“坑”惨了——不仅没赚到钱,还被骗走了20多万元。
吴明是做工程的一个老板,4月19日,吴明接到了丹东一个朋友的电话,有一个部队的工程要向外承包,正好知道他是做这方面的,就把这单生意介绍给了他。随后,朋友还把这个部队的领导“刘部长”电话给了吴明,让他自己联系。后来,“刘部长”称部队要出去演练,急需一批军用床,让吴明帮助采购,又把北京一家公司负责人“陈科长”的电话给了吴明。“陈科长”表示,要想要货,需要把货款先打过去。就这样,吴明轻信了骗子的话,先后陆续汇去20多万,后发现被骗,随即向凤城警方报了案。
现在的诈骗手法种类繁多,

但警察蜀黍总结了一下其实也无外乎
是利用了你的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案例一 :“获奖”要先付保证金
在去年的“双11”,消费者消小方收到一条网络商家发来的短信,称其在“双11”活动中获得大奖,并附上一网页链接,希望其登录兑奖页面填写个人资料,小方虽然觉得好像不太可能有这么好的事,但是中奖的诱惑太大,正好他也在“双11”购买过这个店家的东西,所以就相信了这个中奖消息并上网填写。
随后,小方接到一自称是淘宝网律师的电话,称其要提取奖品及奖金需预先支付“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要求方某向指定账户汇款,小方为了得到奖品竟然汇了款,等汇款之后便发现自己被骗。
案例二:卖低价商品
近日,市民小王在商场等一个朋友,当时朋友还没来,一个男人神神秘秘来到小王身边 ,问我买不买化妆品,说是他姐姐从专柜偷出来卖的,所以价格很便宜,当时小王有点迟疑,拍下照片,微信上叫朋友用扫码软件扫了一下,竟然能扫出来了同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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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高端品牌在商场里要值上千元钱!
小王便动了心,结果付款后发现这几款化妆品全部是假货!
案例三:冒充公安局人员进行诈骗
某日,许某报案称:4月8日10时,其接到一个自称是郑州市公安局民警陈红打来的电话,说他涉及某银行的一个案件,涉案价值300多万元。并称如果不相信她,马上会有焦作市公安局的人给他打电话,说明情况。过了一会儿,一个自称是焦作市公安局的人给他打电话,说对方的确是郑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请他配合。随后,让他把办案保证金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等他们把案件调查清楚后,再将钱返还。许某按照对方的提示,将卡中15000元打到了指定账户,回家等候消息。几天后,他才觉得自己被骗,报了案。
案例四:冒充客服人员进行诈骗
去年8月23日16时许,成都新都区市民王女士在家使用手机“蘑菇街”网站在一鞋店购物后,于次日下午接到一个自称卖家客服的陌生电话,“客服”告知王女士出货有问题要退款,并采取QQ提示操作转账的方式骗了王女士银行卡内9万余元。
案发后,警方从该案资金流入手,开展循线追踪,成功突出了案件的重要线索。通过大量的侦查,8月29日,新都警方协调银行方面将王女士被骗账户冻结,并于9月17日成功追回受骗人被骗资金。
案例五:冒充远方亲戚进行诈骗
去年9月,成都高新公安分局芳草街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工商银行报警称:一位老人要汇10万元到外省,有被诈骗的可能性。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该老人被人采取冒充外省亲戚急需用钱的方式,要求其转款10万余元,被害人深信不疑,执意要在没有家人陪同的情况转款,因转款银行发现可疑后劝说无果而报警求助。
办案民警通过老人手机来电显示回拨要求汇款的电话,通过询问后揭露了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戏码。为防止老人再次转账,高新警方通过警银联动,经10余小时连续工作,找到该老人的亲人,成功阻止了一起通讯诈骗案。
今天
诈骗的犯罪成本,
不法之徒你们还敢诈骗吗!
成本吓死你!
1.心情沮丧+名誉形象受损+亲人朋友担心
2.生意工作蒙受更大损失+付出政治生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一级成本: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级成本: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
三级成本: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示 :诈骗之所以能够成功,还是因为有些人的“贪便宜”心理,面对诱惑时,大家应该擦亮自己的眼睛,生活中并不是“越便宜越好”,也得看看质量不是?那种明显低于物品本身价值、或者“天上掉馅饼”的情况出现时,就必须要更加谨慎小心。因为这些所谓“便宜”本后,时常都隐藏着可怕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