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被撞还要承担全责!(临朐横穿承担马路摩托车)

审核:刘 颖

值班主笔:陈语彤

制作:中国交通频道 潍坊

不但被撞还要承担全责!(临朐横穿承担马路摩托车)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出品:潍坊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

2019年3月9日,临朐县南环路与骈邑路路口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名男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从正在等红灯的车空中横过公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

日常出行过程中,摩托车钻车空、横过马路的情况并不少见,现在事故发生了,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为了还原事发经过,办案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进行进一步勘查。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贾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处,从等红灯的车空中由南向北横过公路时,与沿南环路由西向东孙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贾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贾某(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孙某(轿车驾驶员)不承担事故责任。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民警已对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处罚。

希望这个案例也能给小伙伴们敲响警钟,过马路时千万不能无视道路情况、横穿而过,摩托车车速较快,如果过往车辆不能及时发现,很容易因避让不及而发生事故,所以,开车上路一定要遵规守法、小心驾驶、文明出行,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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