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 潍坊公安交警严查严处“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从未停止(消声器排气管民警损坏违法行为)

擅自加装排气管 罚款2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3月14日18时03分,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潍城大队三中队民警巡逻至长松路与潍昌路西200米左右时,发现一车号为鲁V7的轿车发出阵阵轰鸣声,涉嫌“炸街”,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擅自加装了排气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江某“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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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且摩托车消声器损坏

3月26日14时22分,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寒亭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中队院内听到摩托车轰鸣声,民警立即出警,在渤海路与固高路信号灯处发现涉嫌炸街摩托车。
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对其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人张某,属于无证驾驶,且摩托车消声器损坏。
在民警的教育下,张某意识到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损坏消声器噪音分贝产生了噪声污染,影响了城市环境和群众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200元;对张某“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通过教育,驾驶人张某对自己追求刺激,驾驶违法车辆的行为后悔不已。

闪电 李涛 通讯员 杨群 潍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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