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将在全州范围内
分批次分阶段
推行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州内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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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第一批28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
已于4月15日起推行
第二批14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
于6月11日起推行
第三批9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
预计于8月推行
一、昌吉州前两批社会保险
“州内通办”服务事项清单
第一批
第二批
二、服务对象
在昌吉州范围内参保的单位或个人
含州本级及各县(市)
三、通办方式
1.线上办理: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平台”“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2.线下办理:参保单位或个人按就近就便原则,选择全州范围内任意一个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乡镇(街道)、村(社区)、社银合作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办理地点可通过“昌吉社保”微信公众号中的“电子地图”功能查询并导航)。
四、办事结果查询
1.即办件:受理窗口向服务对象现场反馈办理结果。
2.承诺件:服务对象可登录“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点击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保险”进行查询;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昌吉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找到“办事结果”进行查询。
“州内通办”推行后
凡是在昌吉州范围内
参保的单位或个人
含州本级及各县(市)
不再受辖区限制
只需在州域内任一社保服务机构
就能办理社保相关业务
这也为企业和群众
提供了更加高效便利的
“少跑腿”“就近办”的社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