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定损后悔哭断肠,事发2月仍未道歉赔偿(事发赔偿断肠仍未车子)

一位身穿绿色衣服的女子,情绪激动到拿着砖头就往车上砸,一边砸还一边哭喊着:“你杀死了我的狗,对我的狗不负责任,还我狗命……”这场面,看着就让人揪心。

这位女士显然是对她的小狗感情深厚,但在她的行为里,似乎透露出一种观念:在她眼里,其他人的财产甚至安全,都不如她失去的宠物来得重要。

事件回顾

事发武汉某小区的地下室,一位女士带着她的爱犬散步,却没给狗狗拴绳。

车子定损后悔哭断肠,事发2月仍未道歉赔偿(事发赔偿断肠仍未车子)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突然,小狗从角落里冲了出来,结果被一辆避之不及的车给撞了。

这位女士立刻火冒三丈,对着司机就是一通怒斥,指责他没长眼睛,还要求他赔偿医疗费用。

这位司机,开着一辆五菱车,身穿反光背心,显然是个勤劳的工人。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指责,他并没有激动,而是平静地指出:“您这样遛狗不牵绳,本身就不妥,更何况地下室车库根本不适合遛狗。

当司机提出要报警处理时,那位女士不仅没有冷静下来,反而情绪更加激动。

一听到报警,她立刻骂骂咧咧地离开了现场,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竟然还顺手牵羊,把司机的车钥匙给拿走了。

没过多久,这位女士再次出现,这次手里拿着的不是钥匙,而是一块砖头。

她怒气冲冲地走向那辆车,毫不犹豫地动手了。
砰砰几下,车体立刻变得凹凸不平,车窗玻璃也未能幸免,纷纷碎裂,散落一地。

在临走时做出了更加激烈的举动。
她竟然抡起手中的砖头,砸向了司机的胳膊,随后便小步快跑地逃离了现场。

司机大哥的车被砸得稀巴烂,送到4S店一算,好家伙,损失高达12000元。
他自己还受了伤,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而且,这案件已经立案一个多月了,可进展缓慢得跟蜗牛爬似的。

官方那边的回复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说肇事的女士逃到上海去了,传唤不到人。
还得再对车辆损失定个损,看看够不够追究刑事责任。
这效率,这逻辑,听着就让人着急。

司机大哥这边是干着急没办法,损失摆在眼前,伤痛在身上,可案件就是没个说法。

说实话,这事儿搁在谁身上都够呛。
想想看,哪怕是辆五菱车,被砸得稀里哗啦的,就算保险公司给打个对折,也得赔个6000元。
这可不是小数目,足够让人头疼,甚至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那位女士当时砸车可能觉得挺痛快,但事后一冷静,估计得后悔莫及。
如果司机大哥铁了心,不接受赔偿,非要走法律程序,那这位女士可能真的要欲哭无泪了。

网上的热议持续不断,许多网友对此表示惊讶和不解:如果逃跑就能轻易逃脱法律的制裁,那岂不是给所有人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认为只要跑得快,就能逃避责任?

大家普遍认为,这位女士虽然可能暂时逃避了现场,但俗话说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审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个人的逃避行为而有所偏颇。

这种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会加重自身的法律责任。
我们倡导大家在遇到问题时,应积极面对,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而不是选择逃避。

写在最后

在地下车库遛狗还不拴绳,这事儿本身就够呛,出了事狗主人得认栽。
咱们顶多提醒一下,那种不考虑安全的“自由”,到头来只会害了狗狗,不是真的爱它们。
可这位狗主人不按常理出牌,反过来向车主索要赔偿,还动手动脚砸车打人,这就过分了,明显是违法行为!

现在警察已经立案,但狗主人却玩起了失踪,难道这事儿就这么算了?难道我们就拿她没办法?这可不行,狗的事儿归根结底还是人的事儿,遛狗引发的矛盾,处理起来可不能掉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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