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8,500万元(新增1,5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总额度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融资等,不含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为保障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同意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近日,因前期融资到期并已完全偿还完毕,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雄风环保”)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恒丰银行北京分行”)重新签署了《贵金属租借总协议》,雄风环保在恒丰银行北京分行继续开展融资性黄金租赁业务;根据2018年1月赤峰黄金与恒丰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赤峰黄金继续为雄风环保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担保总额未发生变化。雄风环保本次租入黄金238公斤,折合本金6,377.21万元。
公司孙公司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龙黄金”)、五龙黄金子公司丹东同兴选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兴选矿”)分别与丹东鼎安村镇银行(简称“丹东鼎安”)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五龙黄金向丹东鼎安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同兴选矿向丹东鼎安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万元。赤峰黄金与丹东鼎安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1,500万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14%,均属于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