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郸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采购项目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办公室空调;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有证明材料;
2、竞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8年 4 月16日至2018年4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闸路中段滨江国际7号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出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商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涉及自身的材料需提供原件,涉及生产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地 址:郸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49993655
代理机构:河南省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037657311
监督单位: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3298829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