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凌晨5时许,一个仓促的电话打进了屯昌县枫木派出所,报称其被一伙人在枫木镇海榆中线南吕农场里殴打,当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只剩下报案受害人谢某和其朋友吴某,还有两辆毁坏的摩托车。“我们和他们这帮人无冤无仇,他们不但打我们还砸我们的车。”受害人谢某告诉警方。
时至今日,海口铁路公安处儋州车站派出所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和轨迹侦查,在屯昌县汽车站发现了在逃人员张某和其同伙,立即出动,于下午1时将4名犯罪人员一举拿下,张某和其同伙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名涉案人员已移交屯昌县公安局枫木派出所。
儋州铁警温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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