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半年“换”了11次?(轮毂公车办案维修人员)

当办案人员联系上这台公车的驾驶员秦某后,秦某起初躲躲闪闪,在电话里故意绕开话题。
“发票显示, 9月一次,10月一次,第二年1月又一次……轮毂更换为什么如此频繁?有没有发生事故的相关记录?换下来的旧轮毂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办案人员一连串发问,令秦某始料未及。

与此同时,另一路办案人员赶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作进一步核实。
经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和调取相关材料,这台车牌尾号为“J423”的车辆并没有交通事故和出警记录。
为了全面摸清事实真相,办案人员又根据发票公章透露的信息,找到某定点修理厂了解情况。
修理厂老板起初支支吾吾,后来在办案人员一番耐心劝导下,才道出实情:“这台公车确实来我们这维修,但并没有换过轮毂……”

“既然轮毂没换过,为何虚列名目报销?”办案人员将该公车一年来维修报销的发票全部找来,经统计,费用累计达14321元。
在这些维修种类和项目中,仅轮毂就换了11次,此外包含保养、更换轮胎等。

公车半年“换”了11次?(轮毂公车办案维修人员)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在众多证据面前,秦某终于承认,平时驾驶公车过程中,有时会碰到闯红灯等被交管部门曝光扣分的情形,按每次扣分罚款200元计算,次数一多,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这笔钱由自己掏,又心有不甘。
“我想,反正是为了公家的事,不是揣到自己腰包里,就打起了虚报项目套取维修款的主意。
”秦某如此解释。

经查,秦某将车牌尾号为“J423”的公车交通违法罚款费用累计2758元,拆分3次交由单位定点修理厂垫付,后与该公车修理费开具成总额为14321元维修费发票在单位财务报销。
2021年1月,秦淮区纪委决定给予秦某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秦淮区纪委监委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秦淮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从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定点维修等方面出台具体细则,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查处公车使用管理中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通讯员 李向杰 蒋守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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