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欺诈(电动车售卖销售新能源女士)

(位于衡水市和平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平顺电动车销售处)

近日,市民姚女士投诉称其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平顺电动车销售处购买的“东威”电动车疑似为“事故”车,其怀疑商家隐瞒真相,将事故车作为新车卖给自己。
姚女士介绍称,其在对新购买的“东威”电动车进行贴膜及空调安装时,施工师傅告诉自己,该车前挡风玻璃疑似被换过,玻璃胶黏连的地方很粗糙不像厂家流水线生产出的产品。

6月29日蓝丝带志愿者随姚女士前往位于衡水市和平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平顺电动车销售处了解情况,该店老板否认了“事故”车的可能,信誓旦旦表示,“百分之一万没有出现过问题”。
蓝丝带志愿者在现场发现,姚女士购买的电动车前挡风玻璃胶水部分的确与其余同款待售车辆不同,粗糙不均匀,与车架整体流线设计明显不符。
对于姚女士提出的问题,店老板将其归咎于“胶不是一个人打的”。

构成欺诈(电动车售卖销售新能源女士)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涉嫌偷税漏税

通过姚女士提供的转款凭证发现,6月24日其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分别给商户名称为“桃城区悍马电动自行车商店”转账三笔,合计14500元。
但对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却只有8250元。
商家给出的解释是“避税”。

问题车疑点重重

除了胶粘不均匀以外,蓝丝带志愿者还发现了许多疑点:

1)前挡风玻璃上的胶痕

(问题车前挡风玻璃上的痕迹)

在姚女士所购买的电动车前挡风玻璃上有两处明显的胶痕,很显然是用胶带固定过的痕迹。
为什么会有胶痕,店员未给出明确答复。
只是迅速用除胶喷雾迅速进行了处理。

2)前挡风玻璃上的“3C”标签

在商家店内蓝丝带志愿者看到许多同款的“东威”电动车(左图),均发现在三轮车的左上方有一个银白色的“3C”认证标签,而在姚女士购买的车辆上(右图),该位置是空白没有任何标记物。

3)牛头标志“不翼而飞”

在商家店内每辆车前方都有个象征“东威”品牌的牛头LOGO,而姚女士所购买的车辆“恰巧”就很平整,什么都没有,难道是厂家出厂的时候忘了贴吗?

商家意欲“私了”

7月2日,姚女士打来电话称,平顺电动车销售处主动联系她,愿意给姚女士全款退车并承担车辆购买的保险、上牌等费用,后期姚女士无论在哪里购车,店家都可免费赠送车辆玻璃贴膜。

广告宣传涉嫌虚假

蓝丝带志愿者在平顺电动车销售处发现这样一段广告语“每卖出10辆就有6辆是东威品牌”。
通过百度搜索发现,“塑件微车第1品牌,全球每卖出10辆塑件小微车就有6辆是东威品牌”并不是空穴来风,在2019年8月份的济南新能源汽车展过后,用于宣传的带有这样“醒目”标题的自媒体文章有数篇。
而令人不解的是,东威电动车厂商对此给予的解释是此类宣传属于商家个人行为,与东威公司无关。

真相大白:平顺电动车销售处销售问题车已构成欺诈

7月5日,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东威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是河南立马车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法人代表是罗仙文,地址在我县产业集聚区,主要生产、销售电动车及配件。
该企业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已获3c认证证书,证书编号:2020011102346872。
经调查姚女士投诉所购买的一辆电动车为“正三轮摩托电动车”,厂牌型号:DW1500DZk-3。

经销商卸车时不小心把挡风玻璃摔烂了,经销商更换前挡风玻璃后又卖给了姚女士,销售员在销售该车时没有对姚女士说明该车情况。
姚女士买回家后发现该电动三轮车挡风玻璃上没有贴3c认证标识,怀疑是“事故车”,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经销商聘请的销售员不同意退货,给姚女士做了不合理的解释,姚女士非常生气。
3c认证标识和“牛头”logo标识都烂了,没有贴上去。
这个问题姚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
至于“塑件微车第一品牌”,“每卖出10辆就有6辆是东威品牌”,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东威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是经销商所为,与河南东威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知乎(职业资格证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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