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告
为全面提升静海区城市治理水平,规范道路两侧、居民区、广场、停车场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停车秩序,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城市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城管委、公安局静海分局、区交通局、静海镇政府、静海经济开发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联合开展“僵尸车”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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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理区域范围是外环线(包括外环线)以内区域;
二、“僵尸车”是指长期无人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停放在城区路面、停车场或公共场所的机动车;
三、治理“僵尸车”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满足创建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需要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治理工作;
四、请治理区域内各车主自公告之日起自行清除所保有的“僵尸车”。逾期不清除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清除;
五、“僵尸车”被清运至暂存点后3个月内,车主有取回车辆意愿的,携带车辆产权证、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到清运部门办理取车手续,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逾期未表达取车意愿的,由相关部门交有关单位进行报废处理;
六、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28930505。
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静海区交通局
静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来源:静海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