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在哈尔滨浩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三台车辆的检验报告签字处涉嫌非检验员本人签字。具体为,车号苏UL5R70雪佛兰小型轿车和车号为:黑A86TY7、英伦牌小型汽车的两台车检验报告由登录员王宁代签检验员名字;车号为:苏DQ49Q1波罗牌小型轿车的一台车由引车员陈伟代签检验员名字。
哈尔滨浩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违法从事检验检测违规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三万元(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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