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事业编!最新招聘信息来了(岗位人员聘用应聘面试)

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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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镇江多个地方发布了招聘公告

含事业编!最新招聘信息来了(岗位人员聘用应聘面试) 汽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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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

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现公告如下:

目前在招岗位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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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

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0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
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⑤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年内参加扬中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2024届扬中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9日16:00。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附3,贴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3.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或转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请写成“报考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务必保持联系畅通,并于工作时间内致电予以确认,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邮箱为:yzryrsk@163.com,联系电话:0511-88261393。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取消、核减。
报名结束,市卫健委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报扬中市人社局备案。
如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于2024年4月11日16:30前,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下同)发布。

(三)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由扬中市人民医院进行初审,由扬中市人社局、卫健委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复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16:00,地点:镇江市创业大学1号楼104教室(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
复审所需材料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考试办法,岗位代码为01-09的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为10-18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的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1.笔试。
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3. 合格线。
有笔试的岗位,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4.其他。
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相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卫健委报市人社局审核。
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合同为准。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228803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1-8839629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附1: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

附2: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附3: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02

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

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4名(教师63名,校医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目前在招岗位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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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

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4名(教师63名,校医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扬中市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6日-3月31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4月1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4月2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3月29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1-88323215。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3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4月17日9:00起登陆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面试通知单在考试前两天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扬中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缴费和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中如遇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扬中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扬中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8323215。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扬中市教育局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留存应聘人员提供的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教师资格证书(校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
考试不指定复习提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从事该岗位工作所需的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比例的,成绩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校医岗位面试为专业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技能测试结合面试一并进行)。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各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0%)。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校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扬中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扬中市教育局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
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则加试确定),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初中语文教师(一)、初中语文教师(二)、初中英语教师(一)、初中英语教师(二)、初中生物教师、初中政治教师(一)、初中历史教师(一)、初中体育教师(一)、初中心理教师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聘用到缺额岗位)。

初中物理教师、初中地理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以招聘考试总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30%的方法计算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综合得分相同者以招聘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岗位最后)。

按规定完成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将由扬中市教育局向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的公开招聘。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3.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的;

4. 报考中职汽车专业教师岗位,被聘用人员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11-88355880、扬中市教育局0511-88323813、扬中市人社局0511-88395299。

本招聘公告由扬中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1: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

附2: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专业参考目录

附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扬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03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街道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干部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目前在招岗位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街道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干部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9日之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常住大港、具备社区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以下情形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在纪律处分期限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大港街道办事处(港口路8号),1号楼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0866676。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正反打印交至报名现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②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大港街道“大港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录用后由街道党工委统一调配社区。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自行处理。
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

1.招聘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不上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完成笔试、面试等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大港街道:0511-80866677,经开区组织部:0511-83170537。

附件:

1.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镇江经开区大港街道党工委

2024年3月21日

04

2024年镇江经开区丁卯街道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干部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3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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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经开区丁卯街道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干部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3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对象

(一)岗位1(5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3.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9日之间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有相关村(社区)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二)岗位2(5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3.女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9日之间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有相关村(社区)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岗位3(3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9日之间出生);

4.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与所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应聘;尚在纪律处分期限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春华路1号,大学园管办4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0823337;联系人:余女士。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
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正反打印交至报名现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军人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村(社区)工作证明等;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丁卯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所需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大学园管办(丁卯街道)“微看大学园”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录用后由街道党工委统一调配社区。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自行处理。
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

1.招聘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不上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完成笔试、面试等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11-80823356、0511-83170537。

镇江经开区丁卯街道党工委

2024年3月21日

05

镇江市文化宫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江市文化宫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目前在招岗位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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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化宫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江市文化宫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满足以下条件:01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02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1225841638@qq.com),具体为:

1、《报名表》,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缴纳单、单位证明、任职文件等):

5、党员证明信。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看审核意见。

四、考核评价

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包括:基本素质、适岗评价、管理能力等。
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五、体检和政审

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如总成绩同分,以综合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综合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因体检、考察等情况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1-84422913。

镇江市总工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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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镇江市人才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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