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0年3月28日,唐山市开平区消费者刘女士的广本奥德赛车因为大灯不亮,在迁安市某修理厂修理,修理厂称没有这个备件,随后托朋友找到某某灯具维修部维修后,大灯仍然不亮,又找到迁安市野鸡坨镇某电器维修部修理后回唐山。维修三天后该车发生自燃,修理该车的三个单位均去唐山市开平区对车辆自燃进行关注并对消费者进行慰问,但因赔偿问题并未达成协议。
该分会受理此案后,迅速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并组织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调解。经调解,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由负责修理电路的迁安市野鸡坨某电器维修部承担消费者经济损失3000元,迁安市某汽车修理部承担消费者经济损失5000元,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该起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 | 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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