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增5地寻人(病例乘坐确诊接触玉田)

昨日新增确诊病例124例

其中本土病例80例

8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2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4例(广东13例,云南10例,上海8例,山东8例,四川2例,陕西2例,天津1例),本土病例80例(江苏61例,湖南9例,湖北6例,内蒙古1例,河南1例,海南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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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946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8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18例(其中重症病例13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
累计确诊病例759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878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8月5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370例(其中重症病例3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7492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3498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1517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0990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8例,其中境外输入37例,本土21例(湖北12例,河南8例,湖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6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2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57例(境外输入391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7818例。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002例(出院11721例,死亡2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56例),台湾地区15753例(出院13001例,死亡791例)。

密接者曾乘石家庄地铁1号线、3号线

河北5地紧急寻人

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公告

2021年8月4、5日,我中心先后接到沧州市和廊坊市疾控中心协查函。
函称,张家界武陵源区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3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换乘并短暂停留,与上述3名密切接触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公共场所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
3人的详细轨迹如下:

秦某某一家三口,2021年7月27日14:22从长沙南站乘坐G422次高铁3车厢,于20:00左右到达石家庄站。
在去乘坐地铁的路上短暂停留,于20:32购买地铁票,在石家庄站乘坐3号线地铁,在新百广场站换乘1号线地铁,21:30左右到达石家庄东站地铁站,21:50左右步行至石家庄东站候车室,22:20左右乘坐K521次列车(7车厢、8车厢)前往沧州市。

请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3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0311-86034744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5日

唐山玉田县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张家界武陵源区确诊病例王某平的密切接触者秦某某同乘人员于某、单某某的行动轨迹的通告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

于某7月28日乘坐K521次列车(8车厢14中铺)于7月28日6:09到唐山站,出站后步行到唐山长途汽车站,乘坐6:30客车返回玉田(坐在客车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全程佩戴口罩),8:00到达玉田汽车站后,由妻子白某骑电动车接回金旺玉城家中,与妻子、父亲、孩子在家居住,一直未外出。
8月2日下午妻子电动车送至玉田火车站,于 14:58分乘坐K52523列车02B于18:30分到达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到达北京西站,20:46分乘坐北京西到武昌站(Z37次5车16号上铺),于8月3日上午7:30到达武昌站,乘坐地铁7号线前往江夏第一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步行到公司房间隔离。

单某某于2021年7月28日6时09分到达唐山站后,约7时许,从唐山站乘坐班车(116路,始发站唐山站,终点站丰登坞),8时30分左右到丰登坞下车,班车内10余人,均佩戴口罩,随后立即乘三轮摩托车(同乘1人,约为钱家沟附近人),乘坐三轮约10分钟,到窝洛沽道口鸦鸿桥的桥西边下车,由同乘人付款15元,其付给同乘人8元现金,随后步行返回家中,9时左右回家后与妻子张某某同住,7月29日14时30分左右骑电动车到玉田上坎附近,随后返回家中,途中未与其他人有近距离接触。
7月31日8时左右,妹妹单某某到家中来访,与其交谈约10分钟,随后妹妹离去。
8月2日17时左右,步行至同村妹妹家中,停留20分钟左右,期间仅有母亲张某某在家。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凡上述时间与于某、单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
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勤洗手多通风,外出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玉田县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7679777

玉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5-7679707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为进一步寻找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7月26日9:50自张家口“下花园站”乘坐“张家口—唐山”大巴车(冀G57138)于14:40到达唐山长途汽车西站,15:15乘坐唐山—海港开发区客车回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7月27日至7月31日一直上班,每天往返于家与单位之间,未去过超市、市场等场所。
29日、30日晚上在单位食堂用餐。

8月1日10:00和丈夫自驾到达乐亭“格力空调专卖店”购买空调,后到大东方购物广场(东城店)附近“林立东饭店”用餐,随后去大东方购物广场(东城店)三楼购物,历时大约3-3.5小时,除用餐时间外其余时间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上班,晚上在单位食堂用餐。

8月3日8:40—9:15到海港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8月3日15:30—17:20到“瑞丰超市”、“云英宾馆”、“华隆市场11楼4号洗浴汗蒸”、“鑫冉百货”走访商户,全程佩戴口罩。

8月4日上午单位上班。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冯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村(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 长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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