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滨:做企业“娘家人”让执法不失阳光与温情_正义网(案件企业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

正义网鹤岗11月19日电(韩兵 通讯员谭士鑫 吴昊)企业发展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司法办案也要慎重考虑形势变化、与时俱进,综合法理情处理。
涉企案件,不仅要从司法维度认真考量,更要从社会效果审慎考虑,力求司法实践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
在探索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过程中,黑龙江省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自身职能定位,不断优化对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上门,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就是企业的“娘家人”。

黑龙江省绥滨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民营企业非法集资案件时,在依法办案与最大限度避免冲击企业经营之间作出平衡,防止出现“案件办成了,企业垮掉了”的情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少捕慎捕”政策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比例原则,审慎采取人身和财产强制措施,避免了对企业正常运营的不利影响。

“遇到司法问题向他们反映,总能在最短的时间给我们清楚回复,特别贴心!”在绥滨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上,一位企业家感动地说。
大到产权纠纷处理、破产案件受理,小到法律咨询、政策运用,企业发展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法律的护航。
2020年绥滨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工商联会建立信息双向通报、案件办理意见征询等机制。
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全面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检察机关联系民营企业常态机制,坚持主动靠前服务,办理涉企案件时,做到既“除虫”又“护花”。
持续推进名员额检察官帮扶私营企业工作,为民营企业家如何运用好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和对待各种经营和管理风险,保持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检察建议,针对部分民营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风险意识比较薄弱,担心在融资、经营、办税等环节触犯法律等情况,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对走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涉税等涉企常见犯罪进行研判分析,开展释法普法,帮助企业厘清经济活动和经济犯罪的界限,防范涉罪风险,增强合规意识,完善管理制度。
努力使服务保障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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