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组织理念”
强化顶层设计压得实
针对农村交通事故高发态势,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交安委主任、州公安局局长黄碧忠安排部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要求“紧盯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解决实际问题”。

实现“村村通”到“路路安”。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红河州公安机关逐步探索建立起州、县、乡、村、组“五级组织”抓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的创新模式,形成“抓总在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落实在村”的工作模式并在全州逐步推开。公安部门通过统筹职能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两站两员”等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整治的工作机制。
州级层面将道路交通安全与州委州政府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同步开展,各县(市)推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实绩考评,将考评成绩与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交流、晋升、奖励惩处挂钩。部分县市将农村交通安全整治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调度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乡村振兴考核,列入各村委会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今年以来,红河州公安局还专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重特大交通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将试点工作纳入县政府考评“红黑榜”。
金平、元阳、河口县与相邻县市、乡镇建立联勤联动协作机制,搭建交通管理协作平台,建立联络员定期沟通人车管理措施办法,形成跨区域协同共治。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精准警务模式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定人、定岗、定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有效调动每名民警、辅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五级组织”理念的推动下,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及推进缓慢的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强化跟踪问效,狠抓各项管理措施不放松,筑牢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屏障。
“精准防控”
多元化治理抓得紧
近年来,红河州公安机关把“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大力推进,为进一步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红河交警坚持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深入推进源头隐患治理、违法精准查控、宣传教育警示、部门协同共治等工作任务,全力以赴除隐患、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取得阶段性成效。
逐步实现“粗放整治”向“精准防控”转变,分级分类盯牢重点违法、重点车辆落地数据处置,落实查缉管控,实现人、车隐患精准研判、精准治理。在交通违法频发、通行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强化巡逻管控。
针对农村地区警力覆盖不足的问题,支队、大队落实警力下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启动12个交警执法站,累计派出执法小分队6727个,在农村地区强化管控,查处一批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面包车超员等突出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处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5231起,其中酒驾醉驾3054起,超员1355起,超载414起,违法载人8006起,三轮车违法26509起。
泸西、弥勒两地研发手机小程序规范录入“人、车”基础信息,实现数字化管理。开远羊街实现县乡道路、农村学校及周边道路视频监控全覆盖。建水、开远、个旧通过手机签订《交通安全电子责任书》《交通安全电子劝导书》,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为确保整治工作中的难点、弱项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该局党委委员实地参与交通执法,督察部门将试点整治工作纳入专项工作督导内容,及时跟进工作进度。交警支队党委班子充分发挥以上率下、指导帮扶作用,对试点乡镇整治重点任务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工作滞后的挂牌督办。各县市公安局局长和班子成员采取一线工作法对辖区乡镇全覆盖挂联包保,在试点乡镇蹲点参战、督战,将责任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督导问效在一线,确保责任压实措施有效。
“一县市一试点”
聚焦解决问题做得精
红河州公安机关聚焦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关键问题,抓住“牛鼻子”,部署实施“一县市一试点”工作。
红河州公安机关把好乡镇整治方案审核关,明确县、乡、村、组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干什么、怎么干”,下发红河州新一轮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全量起底农村地区“人、车、路”隐患,对农村三轮车全面喷涂“严禁违法载人”标识,强化安全警示。建水、蒙自、弥勒、屏边等地推动发展农村公交模式,开通“务工专线”“学生专线”“赶集日专线”,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元阳、蒙自、开远建设乡镇交通安全便民服务站,推行“驾考下乡”便民措施。屏边分析研判出20个重点村委会,作为整治重点强化治理。河口将3年来有3次以上违法载人行为的重点车辆纳入重点管理。整治期间,全州统筹协调检测机构开展摩托车流动检测242次,检测摩托车5905辆,开展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181次,12998人参加考试,从源头降低了无牌无证驾驶隐患。
各县市挂图作战,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细。优化专项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落实职责。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开展专项督察,做细做实改革重点任务定期调度、跟踪督办、评估问效等工作。
试点整治期间,州级挂包督导128次、县市公安局班子成员下沉一线参战督战1060次,针对乡镇赶集日开展执法3250次,共查处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7.9万起;行政拘留95人、追究刑事责任98人。农村派出所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1万起,派出所交通违法查处参与率达100%。
通过“一县市一试点”工作,试点乡镇显性交通违法大幅下降,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4.74%,实现亡人事故“零发生”。
“一盘棋”思想
发动全民监督搞得好
牢固树立“宣传也是战斗力”工作理念,通过开展丰富的宣传活动,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万警进万村入万户”“家访行动”等活动,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充分依托各类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在全州农村地区组建1281人的专职交通安全监督员队伍,用足违法举报、用好农村“大喇叭”、警示曝光手段,发动全民监督,提高《红河州公安机关群众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知晓率。通过宣传,共接报330起,兑现奖励3.59万元。
全州公安机关利用好赶集、务工务农、上下学、红白事、民俗活动、重大节日等时机,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检查,坚决防范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隐患车辆出村上路。结合红河州实际情况紧盯重要节点,通过“九个万”“美丽乡村行”“七进”等活动,对行政村开展全覆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本报 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