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1月6日12时24分许,荆门市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所幸火灾被现场施工人员及时扑灭。该火灾烧毁在建工地内A区平台北侧回填坑内部分防水保温材料,过火面积约7㎡,无人员伤亡。
据悉,荆门市正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荆门市漳河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起火原因为:郭某在电焊作业时未清理作业区域下方可燃物,导致电焊作业溅落的高温焊渣引燃作业区域下方回填坑内可燃防水保温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事故认定后,荆门市漳河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于1月30日凌晨,联合漳河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3日行政拘留。
消防提醒:氧焊、电焊、切割都属于焊割行业,作业时危险性极大,极易引燃周边物品引发火灾,在焊割作业前务必要办理相关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现场清理和防护工作,防范焊割作业出现事故。(来源:荆门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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