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对衡阳西福变速箱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衡交处罚﹝2023﹞0710028号。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本规定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向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收取备案相关费用”的规定违法事实2023年3月7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修驾培大队执法人员对衡阳西福变速箱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但你(单位)无备案证明。
经进一步核查,确认你(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但一直未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备案。
本机关执法人员于当日对你(单位)下达了衡交责改〔2023〕0000286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你(单位)在2023年3月15日前整改到位。
2023年3月20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维修驾培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对衡阳西福变速箱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仍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存在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罚机关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00006242166X数据来源单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0000624216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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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6 15:33:54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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