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凌晨1许,诸暨市公安局应店街派出所民警在留下庄小学附近巡逻的时候发现了正在使用电瓶捕鱼的陈某,当场将其抓获并带回所里讯问。据陈某交代,他儿子喜欢吃鱼,又舍不得花钱买,于是就背着自制的电瓶捕鱼器来到留下庄小学对面的溪坑电鱼。而当民警告知其在禁渔期内使用电瓶捕鱼器是违法行为的时候,陈某一直表示自己并不知晓:“这个我不知道的,在你们的教育下我知道了,我要是知道我也不会犯傻了。”应店街派出所民警对此类案件采取没收其电瓶捕鱼器,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并罚款,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无独有偶,5月17日早上8点30分左右,应店街派出所民警接到线报前往上游溪洋渔桥段当场抓获在使用电瓶捕鱼器捕鱼的李氏兄弟。在讯问过程中两兄弟都表示只是想图个方便捞几条鱼,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为何严禁电瓶捕鱼?民警解释,电瓶捕鱼使用的是220v的高压电瓶,在这样的高压下鱼会被电晕,然后翻白浮起来。“同理如果不小心电到人呢?”民警说。近年来因为电鱼时操作不当或者电瓶漏电导致人员死亡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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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捕鱼毁灭性大,影响繁殖。在水里通电,使得在水里的生物都会受到电击,小鱼一般当场电死,而被电晕的大鱼就算侥幸活下来大多也丧失了繁殖能力。故而电鱼作业被业内称为“绝户”捕捞。现在正值鱼类的繁殖季节,电瓶捕鱼的影响更加大,如果不禁止电鱼,现如今你并不觉的有什么损失,而我们的后世子孙或许就吃不到鱼了,竭泽而渔并非明智之举。
电瓶有时也会被用来电黄鳝、泥鳅等水田里的生物。这些生物都是维持稻田生态的一部分,生态链的断裂会直接影响庄稼的收成,更关乎民生。
民警提示,我们要杜绝电瓶捕鱼,做好相互监督,切莫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影响我们的生活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