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有两种形式: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君主政体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之一。君主立宪则存在于现在的英国等国家,君主名义上是统帅,实则没有一点时权,实权全在议会。而立宪君主有实权,与议会互相制衡,各司其权。
相关介绍君主立宪两种基本形式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二元君主制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较晚、封建地主阶级长期拥有巨大势力的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合专政的一种统治形式,较议会制君主制带有更多的封建专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国家。20世纪80年代,约旦、沙特阿拉伯、尼泊尔、摩洛哥等少数国家仍保留这种制度。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实行这一政体的国家除英国外,还有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国、马来西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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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国家元首为世袭君主;
2、君主权力受法律限制;
3、国家元首统而不治,是虚位元首;
4、国家权力集中在立法机构;
5、行政权由立法机构产生的内阁行使;
6、司法权由法院和立法机构分享;
立宪君主制的特点:
1、国家元首为世袭君主;
2、君主权力受法律限制;
3、国家元首享有最高统治权,是实权元首;
4、立法机构和君主分享立法权;
5、行政权由立法机构产生的内阁和君主分享;
6、司法权由法院和君主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