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场所具体存在何种隐患?
鹤峰一酒店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022年5月12日,湖北省鹤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1、未按照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检查;2、疏散通道铺设可燃地毯;3、室外疏散楼梯2米范围内开设窗户;4、未形成封闭楼梯间;5、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要求;6、电器开关敷设在可燃材料上;7、室内钢制疏散楼梯,达不到耐火等级”的火灾隐患,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到位。限期届满,消防部门依法对该酒店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未按要求整改火灾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5500元整的处罚。

鹤峰一酒店室内钢制疏散楼梯,达不到耐火等级
鹤峰一酒店疏散通道铺设可燃地毯
鹤峰一酒店相关条款
巴东一酒店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022年5月23日,湖北省巴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一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1.消防档案不齐,不规范,无演练记录;2.消防设施检测已签合同(湖北永跃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但未开展检测;3.消火栓控制机柜启动,管网空转(疑无水);4.发电机房与储油间未形成分隔;5.地下室吊顶使用木质吊顶,吊顶内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6.屋顶试验消火栓压力表损坏;7.消防水箱浮球阀损坏;8.客房疏散示意图与实际不符,应急手电无电;9.厨房与餐厅分隔未使用防火门,二类高层使用液化石油气且液化石油气管线超过2米。”的火灾隐患,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巴东酒店外观
客房疏散示意图与实际不符(已整改)
限期届满,消防部门依法对该酒店进行复查,发现其“未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检测”隐患逾期未改,违反《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酒店罚款人民币2400元整的处罚。
建始一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员24小时值守!
2022年8月17日,湖北建始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一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的火灾隐患,违反《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2300元整的处罚。
公司外观照
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
湖北省消防总队宣传处负责人表示,罚款不是目的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消除火灾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才是初心,为恩施消防严格执法并强力宣传点赞!
(湖北日报全媒包东喜、通讯员鄂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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