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公安机关在开展网上巡查工作时,发现某视频平台主播在直播期间恶意炒作,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吴某为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以低俗语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并辱骂他人,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污染网上环境,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吴某作出治安拘留19日的处罚,其平台账号直播被永久封禁。
12月1日,莘县公安局接举报,在某视频平台中发现某网友发布的多条视频配有“出大事了”“着火了”等博眼球字眼。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东鲁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均为虚假信息,并于当日将违法行为人王某抓获归案。

经查,王某通过编造嫁接外地短视频并添加危言耸听、煽动性较强的文字等方式,制作多条虚假信息并进行网络传播,以达到吸引粉丝推高流量博取关注的目的。目前,莘县公安局依法将王某行政拘留,并责令其删除虚假信息。
12月2日晚,开发区公安分局发现部分微信群传播某小区有“入室抢劫”“把保安打了”等内容,引发部分网民关注,并在该小区业主中引发恐慌。开发区公安分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均为虚假信息,后找到信息发布者赵某,其系出于调侃的目的与网友聊天,编造相关信息,后不慎造成了微信群传播。目前案件在继续侦查中。
11月30日,茌平居民李某出于好玩、恶搞的想法,将自己11月28日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用修图软件修改成核酸检测结果“尿性”,随后发给微信好友和微信群,被大量转发传播,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茌平公安分局迅速查明事实,12月1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12月2日下午,高唐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络和社会面谣传高唐县近日要实行静默,引发部分市民到超市抢购物资。
高唐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查找谣言发布者,连夜开展工作。经查实,杜某出于好奇,捏造有关疫情防控的虚假信息,李某在转发时为博人眼球,虚构添加“是政府发的”等字眼;多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内转发传播不实谣言。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杜某、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转发谣言的两人依法进行批评教育。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一旦超出底线,就会成为束缚的枷锁,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克制说真话,不造谣不传谣,让网络环境更加赏心悦目。(来源:聊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