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美景虽浪漫
但未经许可
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都是违法的
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邵阳县警方查处一起
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
查获烟花爆竹151箱
5月17日
邵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在黄塘乡进行烟花稽查时发现
一辆面包车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嫌疑
民警立即上前
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0余件
经进一步调查
嫌疑人唐某某从衡阳某烟花爆竹公司
购买151箱烟花爆竹用于售卖
并将所购烟花爆竹储存在
不符合储存条件的房屋中
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
经询问
唐某某对其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不可私自运输、储存和燃放。
请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2.非法储存危害性: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
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
审核:赵志红
二审:张高桦
一审:张 洋
编校:龙嘉莉
来源: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