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女子要求换车或赔偿遭拒(新车女士赔偿换车南国早报)

据徐女士介绍,3月19日,她到该4S店付款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落地价为12.3万元。
之后,新车留在4S店上牌。
3月25日,徐女士在4S店办理提车手续,另一名客户倒车时不慎剐蹭到停在车位上的新车。
徐女士发现后,向4S店提出要求更换新车或者赔偿1万元,但一直协商未果。

徐女士说,4S店尚未把车钥匙、行驶证交给她,有妥善保管好新车的义务,理应由4S店负责赔偿。

3月31日下午,在该4S店看到,徐女士的新车车尾处出现剐蹭痕迹,红色车漆有两处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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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未提就出现划痕。

“双方都是客户,我们希望能协商处理。
”3月31日下午,据4S店销售部林经理介绍,当天店员将徐女士的新车停在充电桩车位上充电,另一名客户李先生倒车时不慎剐蹭到车尾处。
李先生承认是他的责任,但对徐女士提出的要求未答应。

同时,林经理表示,事发当天,由于双方协商不下,李先生已报保险处理。
他们只是作为中间方进行调解,但未成功。
徐女士的新车已上牌,未达到退换车标准。

徐女士尚未提走新车。

4月6日上午,再次跟林经理联系。
林经理表示,李先生不同意做额外赔偿,该店出于维护客户满意度的考虑,主动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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