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途中睡着撞上护栏 交警到现场后叫醒带走(护栏交警机动车男子叫醒)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 赵峥 通讯员 彭成) 酒驾猛如虎,近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便处理了一起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
该驾驶员大量饮酒后开车,行至火车站、中南财源门附近时竟然睡着了,直到汽车撞上护栏、交警赶到现场时还在昏睡。
最终,交警依法将该驾驶员带走调查。

3月30日6时许,交警城西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指挥中心警情:火车站、中南财源门附近,一辆轿车撞坏护栏并横在东西通行的车道上,导致交通不畅。
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事故车辆主驾驶位有一名男子正趴在方向盘上。
民警敲窗叫醒男子后,该男子自行从车内走出。

经了解,该男子张某于3月29日晚参加聚会,喝了不少酒,随后又到娱乐场所唱歌,准备回家时已经是3月30日的凌晨4点左右。
明知喝了酒,但心存侥幸的张某还是选择开车回家,没想到快到居住小区时困意上涌,不知不觉间竟睡着了。
张某睡着后,由于车未熄火,导致一路溜车撞到了火车站广场东侧、道路中心隔离护栏上,被撞护栏横在东西方向车道上,加之早晚车流量较大,道路变得十分拥堵,而睡着的张某却对此一无所知。
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为14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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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结束后,走出询问室的张某已经醒酒,不断向办案民警致歉,承认错误。
办案民警表示,本次事故系饮酒醉驾引发的单方交通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城西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
按有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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