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到2021年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全面总结四个阶段。整治范围为平昌县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和未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的业户。主要通过防控机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污染防治台账、污染废物源头控制、喷漆工艺和加强行业监管等项措施,重点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危险废弃物处理、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期间,县运管所组建4个工作组,对主城区、元得兰、西响白、云笔镇片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场地、设备、人员、经营行为等方面逐一进行了核查,对存在问题的维修企业,下发整改书,对查实未备案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维修企业及业户50余家,查处各类问题23起。
下一步,县运管所还将把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环保工作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未备案的修理门市按法律程序进行规范及处理,及时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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