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恢复公路水路运营的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恢复公路水路运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决定从3月14日零时起全县公路水路恢复运营。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在恢复运营后,温馨提示各位乘客朋友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车辆、船舶及站场已消毒,在候车、乘坐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司乘人员做好体温测量、二维码扫描、实名登记和班线客车百分之五十客座率、公交车按座位乘坐等相关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于您的支持和理解,我们诚挚的感谢!
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对本公告有关内容有疑问,请拨打0359—3522110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告知
平陆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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