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家用大件,汽车的质量保障、后续举证和消费权益一直备受关注。近日,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参加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视频会议。会上公布了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将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责任要求,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范围,降低了退换车条件的“门槛”,对车辆售前售后、使用、退换等相关规定也更加细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了家用汽车重大质量问题“7日内可退换”的规定。
基于汽车“新三包”的这些变化,市消费者协会立即组织精干专业人员深入城区部分汽车4S店,指导汽车经销企业尽快熟悉新规,并积极贯彻新规定。

市消费者协会先后到鞍山华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鞍山荣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汽车4S店传达、解读汽车“新三包”的相关精神。与车企负责人沟通交流,了解销售以及消费者投诉情况。并进车间向员工了解售后服务程序,体验售后服务全过程。
市消费者协会要求汽车经销企业加强诚信经营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三包”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华宝、荣威等汽车市场经营主体向广大汽车消费者郑重承诺,会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汽车“新三包”规定,加强诚信经营,完善售后服务,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汽车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同时了解到,市消费者协会随后将组织市汽车行业协会对城区4S店加大监督,指导落实“新三包”的频次。对投诉量较多的4S店重点关注,梳理投诉产生较多的原因,引导企业规范服务,从源头维护消费者权益。
链接:“新三包”变化
1、新增“7日内可退换”
新增的“7日内可退换”条款,是“新三包”中最重要的规定:家用汽车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他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退换。“新三包”还将原规定中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
2、电动汽车、皮卡被纳入“三包”范围
“新三包”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调整范围,其中电动汽车专用部件被纳入退换车条款。规定指出,家用汽车自交付之日起60日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以先满足条件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动力蓄电池起火的,可免费退换车;同时,家用汽车三包范围进一步增员,皮卡车也被纳入其中。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也被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3、禁“强制保养” 降“三包”门槛
“新三包”明确禁止“强制保养”,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也不得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修理者履行三包责任时能够核实购车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
4、“三包”实施年限从交付起算
新规对于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的要求是不低于两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保修期的要求是不低于三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两个期限均以先到者为准。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如果与交付日期不一致的,三包有效期和保修期应以交付日期起计算,而非现行的“从开具发票之日起算”。
5、退换车“使用补偿”将降低
“新三包”规定,消费者使用补偿系数从原规定的0.5%-0.8%,调整为不高于0.5%。此外,“新三包”还规定,销售者需赔偿消费者因退换车产生的车辆登记费用、销售者收取的扣除相应折旧后的加装和装饰费用,以及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
6、加强监督处罚
此前对于拒不履行三包规定行为的处罚额度最高3万元,“新三包”将处罚额度提升至50万元,同时要求汽车主机厂支持和配合经销商实施工作。 全媒体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