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喇叭”对今天的年轻人来讲是个陌生的词语,许多人别说没见过,甚至连听也没听说过。可在八十年代初,几乎所有的大卡车、大轿车、就连吉普车、拖拉机除了配有“电喇叭”还都安装有“气喇叭”。用今天的时髦话说当年那可是“标配”!
鳴放“气喇叭”时那 “清脆、响亮,震耳欲聋、威风八面”好比火车鸣气笛般的情形至今仍让许多老司机津津乐道。
为了降低交通噪音,从八十年代开始,西安市开始限制机动车鸣放“气喇叭”的范围。为了落实这项措施,当时每个交警中队都配发了专门检测汽车喇叭音响的仪器。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便是从一起查处鸣放“气喇叭”引出的!

记得那是1982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在西安市朝阳门外东五路与环城东路十字上三点至六点的岗。刚入警的我,马路中间一站,工作的热情劲、认真劲别提有多高了。我起劲地喊着,不停地奔忙着,一丝一毫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容在我眼皮下出现......东五路、环城东路当时是西安市交通流量较大的交通要道之一。车水马龙中,我一边指挥疏导车辆,一边招呼自行车不要和机动车争道。这时身后几声尖利的“气喇叭”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转过身去,“笛、笛”又是两声!
这回看清楚了,是在十字南边排队等红灯的一辆八成新的蓝色解放牌大卡车。“好家伙,你竟敢在这繁华闹市,在这城墙边上按气喇叭!
”我气呼呼地着向那辆解放车走去,并冲着司机吼道:“三桥以东,灞桥以西,张家堡以南,吴家坟以北不能按气喇叭,知道不知道?”司机急得解释道:“他车往后溜呢,我不按他就撞上了”!
我回头看了一下,的确前边的一辆“嘎斯车”后帮子快碰到“兰解放”的保险杠了。但我仍恼怒地喊道:“溜车,你不会按电喇叭”!
并命令道:“靠边停下,把驾驶证拿过来”!
说话间,南北方向的红灯变成绿灯,停下来的一大串汽车缓慢地向前移动了。
不一会刚才那位司机便一路小跑着来到了我的身边,这位司机大约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脸盘宽宽的、但面色暗淡无光。他一边将驾驶执照递到我的手上,一边继续解释道:“我按了几声电喇叭,他没反应,还往后溜呢,我才按的气喇叭。“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按气喇叭,按规定罚钱!
”我生硬地回答着,司机说道:“我又不是故意的,算了吧”!
好说歹说就是不行,气得这位司机大声喊道:“你不能这样处理问题,更不能穿了这身警服欺负人嘛!
”违章不认错还嘴硬,我一听气更不打一处来。于是我俩你一言我一语吵得脸红脖子粗,争吵的内容也由“气喇叭”扩展到警察“欺负”人。围观的人在路上站了一大群,差点将什字南口的交通诸塞,不知那位司机怎样,反正当时是把我气得够呛。
说来也巧,就在我与司机争吵那会,灰蒙蒙的天空突然起了风,并滴开了小雨,人群也渐渐散去。这时从停在什字北口的那辆“兰解放”上走下来一位文文气气的中年男子。他一边劝着司机,一边向我解释道:“我是东关丝绸厂的工程师,今天他们太华路丝绸厂生产上出了点问题,叫我去帮助解决。你看为了鸣气喇叭,已经耽误好半天了,能不能先让我们走,事情回头再解决”!
我好半天没吭声,最后看了看满天飘落的雨点,才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可没过多长时间,刚才那辆“兰解放”又驶回到了什字口的北侧。车刚停稳,从驾驶室钻出了一位系武装带、扎白袖套的的警察。我一看原来是北边天桥什字执勤的民警小陈,接着那位司机,工程师也慢慢吞吞地下了车。小陈边走边问:“哎,他到底有执照没有?”噢,我恍然大悟,原来是没给司机驾驶执照,没过北边什字就给挡了回来。这时我看见刚才那位文静的工程师,这会直冲司机发脾气:“今天下午的事,全砸锅了,我不去了......”因为我们之间还有一段距离,我听不清楚他们往下说些什么。只看这会是司机阻着,拦着,工程师挣着、走着……
天越变越暗,风刮得树叶子哔哔直响,豆大的雨点开始从天而降。我和同岗执勤的小郭赶忙跑回“岗楼”取来岗伞,南北各插了一个。我记不清在岗伞下站了多长时间,才发现那位司机淋着雨静静地站在路边的“岗楼”旁。看着他那浑身湿透的祥子,我心里頓生怜悯之心,几次想招呼他过来,但终于没能拉下“面子”放下“架子”。也不知又过了多长时间,当我又转过身瞧的时候,早已不见那位司机的身影。我扭头向北望去,那辆“兰解放也不见了踪影......这件事情随后是怎样处理的,我记不清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早已从城区调到了郊区,执勤的岗位也不知换了多少个,这件事情早己被我忘到了九霄云外!
一件忘记的事情,没想到却又因一次偶然的相遇,勾起了我的记忆。那是1987年一个初秋的上午,我从东郊纺织城乘11路公共汽车在环东路下车,准备换车前往大雁塔。那天路上的公交车特别稀少,我在什字南侧的22路公共汽车站等了好一会。出于职业的习惯,我仔端详着过往的每一辆汽车。忽然我看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面包车司机十分面熟。也许是我这身警服“扎眼”,他也注意到了我。就在这辆面包车即将驶过公共汽车站牌的时候,司机突然将车刹住,并转过身招呼我上车。我赶忙跑了几步,拉开车门跳了上去。司机一边开着车,一边转过头笑着问我:“还记得我吗?”我仔细看着,这是一张黑黑的、宽宽的脸,“怎么这样面熟啊!
”可一时却又想不起来。“我是太华路丝绸厂的,几年前咱俩在这吵过一架,因为我按汽喇叭,那天我拉着一个工程师......”
我开动脑筋努力搜寻,终于想起来了: “你开的是兰解放,前边的车往后溜呢。”“对!
对!
对”司机急忙应道。我不好意思地说道:“有这回事。”那位司机接着说道:“我这人有胃渍疡,那次一吵一生气,再加上淋了一场雨,胃病犯了好一阵子,可把我整惨了。再说那天开大卡车去接工程师,工程师本身就有意见,路上再耍麻达,不但把工程师气坏了,把我们厂的生产也耽搁了……”他等了一会继续说道!
“好我的警察同志,你可把我冤枉“扎”了!
你说他前车朝后溜呢,我按电喇叭他听不见,我不按气喇叭咋能行呢,不能眼看着让车撞上”!
听着司机的诉苦,我的脸一阵发烧......
下了面包车,前边所述的一幕象放电影一样再次映现在自己眼前。那一次处罚他正确吗?的确他按“气喇叭”是有原因的。但这是理由吗?有法律上的依据吗?我不停地思索着,大脑开始加速运转起来。突然间我意识道:“错了,那一次肯定是我错了”!
那位司机按“气喇叭”是为了避免前车撞向后车,是为了避免财产损失!
这不就是一次“紧急避险”行为吗?这时,“紧急避险”的定义立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侵犯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显然司机按“气喇叭”符合以上要件,而“紧急避险”是不应该受到处罚的。想到这,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自己理直气粗,自认为从严管理,依法纠正的一起交通违法,没想到却是一场“冤案”!
这件事,对我触动极大,可以说影响了我一辈子。每每想起,内疚、自责、懊悔之情便会萦绕心头。从哪以后,我就反复告诫自己,警察是特殊职业,拥有特殊权利,执法办案中,头脑一定要冷静,一定要允许对方说话,一定要认真听取辩解,一定要搞清原委!
罚错款,扣错车,关错人这样的错误千万不能再犯!
这也成了我几十年从事警务工作的“座右铭“!
三十五年过去了,不知那位司机师傅可否安好?那位工程师是否还在怄气?好想找个机会,当面向他们赔礼、道歉。
(作者: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 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