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刘女士驾车到杨柳青镇某小学接女儿放学。从停车到接女儿出来,前后仅仅不到5分钟的时间,刘女士的爱车就被砸,放在副驾驶的挎包丢失,内装有1万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同类案件的其他一些事主,车内虽然并没有放置贵重物品,但爱车被砸也着实让很多市民心中“添堵”。
案发后,公安西青分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此类案件开展梳理串并,进行并案侦查。由于刘女士车辆被砸地的监控摄像探头图像较为清晰,为办案民警提供了有价值的突破口。民警经过调取视频,成功锁定一辆白色的途安牌嫌疑车辆,经查车主为一名居住在河北省霸州市的男子张某,经侦查张某平时很少开车,车辆也基本不在张某家附近停放。
民警遂围绕张某的身边关系人和活动规律展开调查,经过连续的跟踪守候,发现每天上午九点多,都有一名男子驾驶张某的途安车到河北省霸州市张某居住地接他,然后二人开始流窜西青区多地实施砸车玻璃盗窃财物行为。作案时,张某戴手套,手持自制“滑针”作案工具趁旁边无人撬开停放在路边的汽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而此时另一名男子坐在车内等候,车不熄火。得手后,两名男子快速驾车逃窜。如果条件好,二人会先透过车玻璃观察,将放置有包或物品的车辆作为首选目标,而如果条件不好,他们就会先砸玻璃,有东西就拿,没有就快速逃离现场。因为作案时间短,砸车玻璃声音小,他们的犯罪行为很难被事主或周围群众发现。等到发现后,二人早已开车逃之夭夭。

摸清二人的犯罪规律后,西青警方决定实施抓捕。4月15日,民警分别在西青区杨柳青镇、河北省霸州市将两名犯罪嫌疑人赵某、张某抓获。经讯问,二人对自今年2月份以来,先后在西青区中北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等地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30余起、涉案价值达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赵某曾经6次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处置。张某在河北省霸州市经营一家劳保用品商店,生意一般。二人是在一家娱乐场所消费时相识,因为都是“瘾君子”而“志趣相投”。为获取毒资,二人预谋由张某负责提供车辆、砸车玻璃,赵某负责开车、把风,共同实施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行为。目前,二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虽然汽车被撬砸、财物被盗的案件频频发生,但却没有引起一些车主的警惕。将笔记本电脑、手机、挎包等物品随意放置在车内的车主并不在少数,有些车主甚至把副驾驶座旁边的小箱子当成了“移动小型保险箱”,存放一些重要的票据、证件等。这样做非常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通过砸车、撬窗等手段轻松获取财物。为此,警方提示:在离开车子时,切记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是防范此类案件的关键所在。其次,由于犯罪分子往往从车窗入手,车主可以通过强化车子的玻璃强度,用铝合金处理车窗封条,安装报警器等方式,提高车子的防撬砸性能。再次,车子停放地点选择也很重要,车主外出办事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如果是小区,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流相对较多、摄像头可以覆盖到的路段,不要乱停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