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华厦学院

厦门华厦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育学科普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学校代码:

1270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厦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校简介

厦门华厦学院是厦门市政协创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地处厦门、毗邻沿海高铁枢纽——厦门北站,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校园。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紧扣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围绕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合理有序设置专业群,重点建设信息技术类、民生科技类、现代服务业类的应用型专业(群);同时,紧密契合区域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拓展和培育人文艺术类和健康护理类专业(群)的布局和发展。学校以做“精”、做“强”为目标。

三、2017年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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