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学院代码:
13006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学院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院简介
山东英才学院位于山东省会济南,始建于1998年成立的山东英才专修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校内建有12个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教学仪器设备1.3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0余万册。学校以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重视内涵建设,大力加强专业、课程等建设。学校有39个本科专业,47个高职专业,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1701人。2014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山东省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5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2018年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就业50强,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2016年,学校代表山东省高校参加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7年,被山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被省委教育工委评为“山东省党建示范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招生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