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进车位,车顶却遭殃
2月15日,汪女士前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就诊,进入医院后,在保安的引导下进入刚启用的3号楼地下停车场负二层。汪女士很快就发现,现场是分上下两层可升降的机械停车位。
汪女士:“它升降停车位的高度比正常的立体停车位的高度要矮很多,小车进去是OK的,但是SUV停进去上面的天线就会被撞。”
汪女士拍摄停车位图片

汪女士驾驶的车辆是大众途观,刚倒进去没多久她就发现不对劲,下车查看才发现,车顶的天线已经断了,与其相连的车顶也出现严重损坏。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车子根本无法驶进现场的停车位。
汪女士:“他们没有任何警示牌,也没人引导。我去跟保安反映,他说已经有很多人撞到了,但是他们没办法。我之后又有一辆SUV也撞到了。”
汪女士说,这次意外造成车子天线被撞断,连带着车顶都被掀起变形,维修费用达到三、四千元。然而令她无奈的是,民警到场后却判定驾驶员全责,并让汪女士报保险理赔,若有异议则通过法律途径来进一步维权。但汪女士始终认为,医院停车场存在责任。
汪女士:“他们一直强调这个停车场在试用期间,是免费的,所以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觉得这是医院的停车场,他们应当考虑到这些问题。”
车顶天线损坏后破了一个洞
实地走访,车位已贴上告示2月17日上午,FM全媒体心野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3号楼地下停车场,发现负一、负二均有车辆停放,但SUV并没有停在机械停车位内。
SUV停放在停车场过道上
现场看到,每一个停车位上均张贴着红色纸张打印出来的提示,有的是“车库限高1.55米入库请谨慎驾驶”,有的是“须人员引导下汽车方可入库”,但对比汪女士2月15日拍摄的照片,同一位置当天并没有这些提示。
汪女士2月15日拍摄图片
2月17日拍摄图片(同位置)
车位上已经贴上提示语
不过,在机械停车位的载车板上,见到了车位的“适停车辆参数”,其中车高要求小于等于1.5米。负二层的一名保安表示,SUV无法停进车位,可以停在其他空位上。
医院停车场保安:“限高1米55,SUV停不进去,空地可以停或者停在斜坡。”
医院:驾驶员没有提前观察《维权超给力》随后对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答复称,汪女士于2月15日下午13点51分进入医院,由于当时医院尚未开诊(下午开诊时间为14:30),前岗保安通知地库值班安保人员引导车辆停放。但未等安保人员到位引导,汪女士就自己将汽车倒入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的机械立体泊车位。
停车场道闸抬起,车辆可自由进出
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的地下停车位分为立体停车位及普通停车位,根据不同车型规划不同区域向患者开放。汪女士尝试停放的立体停车设备主体建构均有铭牌标注限高为1.55米,而她并没有提前观察以及对车位的高度进行评估,这才导致事故发生。此外,警方已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认定汪女士为事故责任方。
不过工作人员也指出,意外发生后,医院也意识到问题,立即针对车库标识进行改进,在车库醒目处增设相关提示及指导标识,在2月16日中午已经布置到位,再未发生类似的事件。
律师:主要责任在驾驶员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周林律师指出,既然停车场已经对外开放,且保安引导就诊患者驶入停车场,即可视为停车场为患者提供正常的停车服务。但停车场所提供的服务理论上是对于车辆尽到保管的义务,如果车辆是在停进车位的过程中,而不是停进车位后出现损坏,那驾驶员则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周林律师:“因为方向盘在驾驶员手上,怎么开、开不开进去,这是驾驶员自身决定的。即使有引导,也是给建议,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在停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的责任人还是驾驶员。”
周律师表示,车身的高度、天线的长度、车位的高度等要素需要驾驶员自己做出足够准确的判断。因此汪女士认为“停车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而导致意外发生”的观点很难得到法律层面的支持,建议汪女士按照和保险公司的相关协议办理理赔手续。
:心野,监制:超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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