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市民何先生花费29.29万在广州某4S店购买了SUV汽车,开了三个多月,刚首保完就出现故障。到汕尾某维修店,经多次维修依旧没修好,因为车辆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按照三包法,消费者要求退换车,而厂方、售车方、维修方却相互推卸责任,再三拖延时间,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方案。
今年4月,经多次与厂方、售车方、维修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何先生到市消委会投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接到投诉后,市消委会迅速展开调查。多次联系被诉维修店负责人,耐心向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三包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该店配合处理,经反复沟通协调,该维修店出具了完整的汽车维修报告,为这起消费纠纷提供了关键的证据佐证材料。但由于被主诉方不在管辖范围内,且跨市维权从无先例,故维权难度极大。面对困难,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广州市消费者协会,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帮助协调处理,并多次与广州汽车销售方进行电话沟通。经三方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消费者与汽车销售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退款换车。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一要仔细验车,提车时最好找懂汽车专业知识的人一同前往,注意检查车况,了解车辆信息、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二要签订购车合同,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有明确约定。三要保存好发票、单据,维修记录等以便事后维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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