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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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全称:四川旅游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Tourism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
11552。
办学类型:四川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 制:学校实行弹性修学年限,本科生(含对口本科班)为3-6学年,专科生(含对口专科班)为2-5年。
毕业证书: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旅游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政编码:610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和优秀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研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远程网上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