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和园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现就2023年度园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
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园区常住户口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园区户籍5年及以上 (从苏州市区其他城区迁入园区须满2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
3、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5100元以下(不含本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3190元以下(不含本数);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
保障形式
领取购房补贴
领取租赁补贴
申请时间、申请方式
受理单位和监督投诉部门
1、申请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31日
2、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一网通办在线申请。社区受理预审后,通知申请家庭所有成员携相关材料至社区窗口办理。申请网址:
https://one.sipac.gov.cn/szgyyqwsdt/szyqzwdt/html/pages/default/handle_detail.html?item_id=de9ba107-149d-40a9-89ed-38e0698a4848。
(2)现场申请:申请家庭所有成员携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属街道工作站办理。金鸡湖街道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湖东工作站
星湖街178号湖东邻里中心北楼
62587078
水坊路工作站
水坊路78号水坊路民众联络所
62931011
金鸡湖工作站
邻瑞广场二楼金鸡湖民众联络所
62951890
贵都工作站
苏州大道西268号贵都邻里中心四楼
62535281
兆佳巷工作站
方洲路468号兆佳巷邻里中心五号楼三楼
69995781
师惠工作站
星海街165号师惠邻里中心2楼
66605020
玲珑工作站
玲珑街58号玲珑邻里中心东3楼玲珑民众联络所
62890363
方洲工作站
方洲路528方洲邻里中心二楼方洲民众联络所
62851890
沁苑工作站
星港街278号沁苑邻里中心二楼沁苑民众联络所
62805349
3、投诉监督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中心,电话:66685511。
申报资料
1、《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申请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审核表》等;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备查)等材料;
3、房产和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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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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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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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情况申报审核表》
资格审查
申请、审查等工作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三审两公示”的流程确定保障资格。
其他事项
受理单位正式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后,对不符合条件,而采用隐瞒、虚报、谎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符合条件的居民朋友
记得及时申请哦
来源:工业园区社会治理局、金鸡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