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出租汽车恢复运营(运营出租服务疫情晚报)

针对当前太和县疫情等级进入低风险地区形势,要求出租汽车公司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运营服务,对复工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持本人车辆营运证、资格证(服务监督卡)、(镇村、社区)开具的出入证明到出租公司进行登记备案,由出租公司开具出租车运营复工证明,驾驶员每天到出租公司进行健康和运营情况监测。
参与运营服务的出租汽车,配备必需的防护和消毒用品,每天按时消毒,对重点部位车门把手、车窗按钮、车座,要求“一运次一消毒”。
运营服务期间,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要求乘客必须佩戴口罩,后排就坐,对拒不配合的,驾驶员可拒绝提供服务。
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打击拼客、拒载、绕行、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等违法行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0558-8669633、12328。

通讯员 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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