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1日,外卖送餐员陈某在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逸驻公寓送完外卖后,看到门口有一辆电动车没有拔钥匙,陈某便起了歹心,将电瓶车偷偷骑走了,陈某骑着偷来的电瓶车继续往送外卖,送完外卖下楼时,发现自己刚刚偷来的车已经不见踪影,想着车子也不是自己的,陈某也没太在意,继续扫了辆共享单车接着送外卖。
第二天,陈某又“故技重施”,在往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送外卖时,发现有辆电瓶车没有上锁,陈某便将电瓶车骑走前往下一个目的地送外卖,当陈某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后却将电瓶车遗弃在了路边。
“我盗窃电瓶车是为了自己送外卖方便,第一辆车在使用中不见了,反正也不是自己的,就没仔细找了”陈某归案后交代说。对于为何又将第二辆偷来的的电瓶车遗弃在路边,陈某解释说纯粹是因为第二辆车不好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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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已不是陈某第一次偷电瓶车了,去年10月2日陈某也因偷电瓶车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陈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故依法将其起诉到瓯海法院。
检察官提醒,电瓶车主要加强安全防范,停放车辆时时要注意加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文/北京青年报 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