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经过彭女士同意的情况下
海口一家汽修厂将彭女士撞坏的一辆汽车给拆解了
(傻眼~)

还有这操作?
不仅如此
更可恶的是……
彭女士不同意在这里修车
该修理厂竟向彭女士索要5000元拆解费
彭女士无法接受
便向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求助
据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前不久,在海口工作的彭女士开车不慎撞坏了一台平安保险的查勘车。事故造成这辆平安保险的查勘车的左前灯和左车门受损,平安保险查勘车司机王先生受轻微伤。
彭女士认为主要责任在她,同意负责维修这辆查勘车。随后,双方把这辆受损的查勘车开到平安保险定点汽车修理厂——汽口龙华得鑫鑫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估价。这家汽车修理厂向彭女士开出了2.7万多元的维修价格。彭女士觉得这个价格太高,不同意把汽车放在这里修理,打算把汽车送到其它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
得鑫鑫汽修厂的一位工作人员称:
由于彭女士要求对这辆受损车辆维修费进行报价。因此,他们已对汽车的受损部位进行拆解。彭女士可以把拆解的汽车拿到别的修车厂进行修理,但要先支付得鑫鑫汽修厂拆解费和报价费5000元。
这让彭女士无法接受!
她随后打电话向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投诉
彭女士说:
得鑫鑫汽修厂在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受损汽车进行拆解,拆解了一个门和车前盖。我不同意在这里修车,他们就向我要5000元的拆解费和报价费。这种做法太坑人了!
哪有不经人同意就拆人汽车、然后漫天要拆解费的事情!
请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工作人员帮一帮我。
9月16日,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维修科的工作人员接到彭女士的投诉后,赶到了得鑫鑫汽修厂进行调查。
工作人员对得鑫鑫汽修厂相关负责人说:
得鑫鑫汽修厂的工人未经彭女士同意,擅自将受损查勘车拆解的行为,不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规范。汽车修理厂要在价格谈妥、得到当事人的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拆解和维修当事人的汽车时。汽车修理厂绝对不能在不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解别人的汽车,再向当事人漫天要价。当事人有权不在得鑫鑫汽修厂修理,有权选择其他汽车修理厂。
最后…
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得鑫鑫汽修厂负责人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
经过协调,得鑫鑫汽修厂同意将原来要价为5000元的拆解费降为800元。
当天下午,彭女士支付了800元拆解费后将受损汽车拖至一家4S店进行修理。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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