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洪某某无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缪某某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案、吴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我市查处的首批涉嫌“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根据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在生产作业中出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于未引发重大责任事故的,以往大多只依据行政法予以行政处罚。现在《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危险作业罪,按照规定,即使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行为,达到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性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就是效益的理念,自觉开展企业风险普查,切实抓好隐患自查自改,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检查就是执法、执法就要严格、违法就要惩治”的原则,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高压监管态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平阳县洪某某无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
案情介绍
2021年3月24日,平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阳县鳌江镇印务城B区一仓库进行突击检查,查获油墨280桶,由专门车辆转运到安全地带。该仓库为砖木结构,安全生产条件极差,未安排专人管理仓库,未设置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调查,发现洪某某存在非法销售、存储危险化学品油墨的行为。该储存仓库100米范围内有住户300余户1000余人,属于人员密集居住点,存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危及周边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洪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平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洪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油墨经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2021年4月14日,平阳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评析
本案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企业应高度重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否则即使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龙港市缪某某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
案情介绍
2021年5月15日,龙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原民主村某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堆放使用危险化学品原材料丙烷3桶、甲醇6桶、混合苯4桶等,当事人未能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将这批危险化学品转移至有资质仓库内,同时对产品水胶进行了抽样送检。5月18日,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对送检样品出具了检验结论,送检的水胶属危险化学品。因此,当事人缪某某已涉嫌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涉嫌触犯危险作业罪。6月11日,龙港市公安局以危险作业罪对缪某某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评析
该案中被告人缪某某租用仓库用于生产危险化学品,属于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且该仓库用于生产没有采取任何消防安全措施,生产这些低闪点危险化学品极易发生火灾事故。该生产场所与居民住宅之间达不到防火间距,周边有24间民房,居民约有80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故其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应对其追究责任。
瓯海区吴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案情介绍
2021年7月2日,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对瓯海区瞿溪街道埭头村一民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处存放有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共计402桶4556.5公斤。经鉴定,这批物品均为易燃类危险化学品。经现场勘查,该储存场所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该民房后紧邻群租房,共有住户21人,四周不足10米处均为居住房,属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中还设有3个使用煤气燃料的厨房,其中使用厨房最近处与储存场所间距不足3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
经核查,这批危险化学品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系温州一材料有限公司所有并储存在该处,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为“不带储存场所经营(批发无存储)”,不具有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质,系擅自从事危险物品储存高度危险作业活动,涉嫌危险作业罪。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曾因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于2017年12月和2020年4月被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过,属“屡罚不改”情节恶劣。鉴于本案涉嫌刑事犯罪,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7月20日、8月13日,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涉事操作工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评析
该案中涉案人员曾因类似违法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仍不知悔改,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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