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温馨提示:炎热的夏季火热来袭,在高速行车中发动机高温现象逐步增多,车辆驾驶员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做好检查,确保车况良好的情况下再上高速行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一定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放置警示标志并将车上人员转移到护栏外拨打救援电话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6月24日上午菏泽高速交警支队八大队负责人王华龙、交管大队副大队长曾兆贝在八大队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未放置警示标志,未开启双闪灯,情况十分危险。见此情景,王华龙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并立即在车辆后方150米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该驾驶员告诉民警因出门之前疏忽大意,忘记检查车辆及燃油情况,现导致燃油耗尽车辆无法启动,了解情况后王华龙大队长立即带驾驶员前往最近加油站加油,加油后车辆恢复正常,驾驶员对民警所作所为表示万分感谢。菏泽高速交警提醒:车辆发生抛锚后一定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打开双闪摆放好警示标志,以免给路面带来安全隐患,然后人员撤离到隔离护栏外,确保人身安全。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高速公路沿线村落社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6月24日上午,菏泽高速交警二大队大队长刘士兴带领大队宣传民警到常屯社区开展交通安全送法上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大队长刘士兴向社区群众详细讲解了行人横穿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候车以及散步、在高速公路捡拾矿泉水瓶等行为的潜在危害,并通过典型的高速公路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来警醒大家,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摈弃进入、横穿高速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