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2〕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7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67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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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枫泾工业区CB_202108001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枫泾工业区、东至林杰生物、南至川投电缆,西至兴豪路,北至星毅实业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一)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十二村民小组2233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333.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233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333.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金山区枫泾镇动拆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联系人:丁寅
联系电话:57953012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资料: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 | 刘家园
责编 | 俞萝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