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治超办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超限公路运输称重通告)

通告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寻甸县治超办决定启用两处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并依法进行处罚。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

寻甸县治超办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超限公路运输称重通告)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一)寻甸至白石岩公路(K12+500米处),仁德街道法古村;

(二)金柯公路(K3+7000米处),金所街道麦冲村。

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自行卸载点地址

(一)土官庄超限检测卸载点(320国道K2699+700米处);

(二)金所超限检测卸载点(金柯公路K8+900米处)。

三、违法超限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处罚机关: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电话:0871-62654596。

处罚地点:寻甸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一楼执法窗口)。

四、启用时间:本通告自2023年5月20日00:00起启用。

五、有关事项

1.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规定,对超限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货运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违反禁止标线、故意污损和遮挡号牌、号牌不清晰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依法处罚计分。

特此通告。

寻甸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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