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4S店售后电话告知怀疑是车子是逆变器故障,但是需要拆机检查后才能告知具体故障。
5月15日,车主同意对车子拆开进行检查。
5月19日4S店售后电话告知车子是电机故障,非逆变器故障,需要更换电机。售后仅口头承认这是电机本身质量问题,车主遂多次要求4S店提供车辆鉴定报告,但是4S店拒不提供,也就是说,车主也一直没弄清楚仅使用了六个月的新车究竟是什么原因出现的“自动紧急制动已禁用”问题?难道说特斯拉有合格证出厂的原装电机寿命就是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车主享有对自己所购车辆的知情权,车辆出现故障时,车主有权要求特斯拉就具体故障原因进行解释、说明,作为消费者有权查阅、复制维修记录。

5月20日4S店电话联系车主去交涉,车主要求退换车辆,但是店方不同意,拿出汽车销售三包法,称三包法的退换车条件没有包含电动车的电机,只能换电机,给车主申请一点后期换滤芯的补偿,车主表示拒绝。
5月21日4S店再次联系去交涉,售后还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维持更换电机,但是众所周知,电车更换了核心部件电机,车主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都要重新备案,这辆车的信息就是故障车,保值率大大降低,车主仅购买使用了六个月,就要承担这么大的贬值损失,表示无法接受,但是4S店就车辆贬值问题选择逃避。
5月22日售后处于躺平摆烂状态 。。。。
5月23日售后处于躺平摆烂状态。。。。
“消费者买车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不是为了维权,车主恨不得希望车的质量过硬,一直不会出现问题。但是车的核心部件电机在这么短的正常使用中就出现问题,是车子本身出的质量问题,消费者不仅承担了安全风险,还要由消费者承担因车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贬值损失,这到底是什么个道理??”
车主希望4S店能给一个信服的故障原因,不要把因为他们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麻烦和费用摊在消费者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