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仪征市民陈先生由于工作需要,在仪征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某品牌商用汽车。正常驾驶至当年11月,汽车出现仪表盘故障码亮起、刹车脚感变硬等问题,陈先生随即进店进行维修。半个月后,汽车再次出现刹车故障灯亮起问题,消费者再次进店维修。2023年1月,该汽车第三次因上述问题进店维修。经过三次修理,该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对此,消费者对汽车销售公司提出退换车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提出以继续维修、赠送服务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拒绝退换。无奈,消费者向仪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我们2月18日接到投诉工单,当即对该消费投诉进行调查。”仪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说。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在搜集了消费者车辆的购买凭证、维修记录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多次和该汽车销售公司及生产厂商售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最终帮助消费者达成退货协议,共计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经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了解,该协议已于3月14日退款完毕。
临近“3·15”,连日来,为进一步净化汽车消费环境,仪征市市场监管局还对仪征市区辖区内6家汽车4S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以明码标价、汽车配件产品质量、销售合同规范性、汽车"三包"的政策落实、售后服务投诉等开展重点检查。督促汽车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各汽车4S店在服务中,严格落实三包规定、召回条例,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于进厂修理的汽车做到"一车一档"。截至目前,已指导整改经营问题8个。

如今,汽车已成为大众消费品,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逐日增多。结合近期受理情况,仪征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3·15”汽车消费提醒。请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注意选择汽车经销商
购车时应选择品牌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优先选择在4S店购买车辆,4S店一般情况下都有专业的售后资质,售后保养服务都可在4S店完成;尽量避开一些代购式的经营者,这些经营者并无维修保养资质,且在代购合同大多会明确“一经提车,质量问题与之无关”,让消费者有问题还是要到4S店交涉,避免出现售前售后相互推诿,三包责任难以落实情况。
2、注意签订合同的细节
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应注明车辆与合格证一起交付,消费者与商家约定好的优惠事项以及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例如车辆保险的购买等)均以合同条款予以明确。无论是交订金或定金预购车辆,还是贷款或全款购车,都要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把双方议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在合同中明确清楚。
3、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车辆如遇问题且在法定的三包期内符合三包条件,应及时到有资质专业售后进行处理;一旦遇到商家说"需观察一段时间"等,消费者应尽可能要求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自费维修费用;如需更换汽车配件,商家应说明更换理由,并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消费者要查看更换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
2022年9月,仪征市民陈先生由于工作需要,在仪征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某品牌商用汽车。正常驾驶至当年11月,汽车出现仪表盘故障码亮起、刹车脚感变硬等问题,陈先生随即进店进行维修。半个月后,汽车再次出现刹车故障灯亮起问题,消费者再次进店维修。2023年1月,该汽车第三次因上述问题进店维修。经过三次修理,该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对此,消费者对汽车销售公司提出退换车要求,汽车销售公司提出以继续维修、赠送服务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拒绝退换。无奈,消费者向仪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我们2月18日接到投诉工单,当即对该消费投诉进行调查。”仪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说。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在搜集了消费者车辆的购买凭证、维修记录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多次和该汽车销售公司及生产厂商售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最终帮助消费者达成退货协议,共计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经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了解,该协议已于3月14日退款完毕。
临近“3·15”,连日来,为进一步净化汽车消费环境,仪征市市场监管局还对仪征市区辖区内6家汽车4S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以明码标价、汽车配件产品质量、销售合同规范性、汽车"三包"的政策落实、售后服务投诉等开展重点检查。督促汽车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各汽车4S店在服务中,严格落实三包规定、召回条例,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于进厂修理的汽车做到"一车一档"。截至目前,已指导整改经营问题8个。
如今,汽车已成为大众消费品,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逐日增多。结合近期受理情况,仪征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3·15”汽车消费提醒。请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注意选择汽车经销商
购车时应选择品牌口碑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优先选择在4S店购买车辆,4S店一般情况下都有专业的售后资质,售后保养服务都可在4S店完成;尽量避开一些代购式的经营者,这些经营者并无维修保养资质,且在代购合同大多会明确“一经提车,质量问题与之无关”,让消费者有问题还是要到4S店交涉,避免出现售前售后相互推诿,三包责任难以落实情况。
2、注意签订合同的细节
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时,应注明车辆与合格证一起交付,消费者与商家约定好的优惠事项以及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例如车辆保险的购买等)均以合同条款予以明确。无论是交订金或定金预购车辆,还是贷款或全款购车,都要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把双方议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及赠送礼品等在合同中明确清楚。
3、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车辆如遇问题且在法定的三包期内符合三包条件,应及时到有资质专业售后进行处理;一旦遇到商家说"需观察一段时间"等,消费者应尽可能要求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自费维修费用;如需更换汽车配件,商家应说明更换理由,并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消费者要查看更换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