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高合汽车将提供了一个协商快签的选择通道,为2月29日至3月1日20时前与公司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和未结薪资。
其中经济补偿金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公司将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法定“N+1”赔偿。
本次协商方案中的月工资标准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含加班费、销售奖金等)计算。
如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这笔补偿金无法立即发放给员工。
公告称,结合高合汽车目前资金状况,协商解除协议中所述的所有款项将分4期进行发放,每期为本协议款项的25%,即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25%;2024年10月31日前支付25%;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25%;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25%。
此外,劳动合同已解除,以及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员工,不在本次协商范围内。
有高合汽车员工告诉红星资本局,对于这个补偿方案不满意不信任,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说好的2月底发1月与2月的工资,现在又不发了,公积金也没说法。
”高合汽车已开始为员工缴纳2月的社保,但上述公告只涉及工资,未提及公积金。
就在公告发布的前一天,高合汽车召开部门会议。
红星资本局从高合员工处了解到,内部会议通知,原定于2月底补发的员工1月薪资已无法如期发放,后续月份薪资有难以支付的风险。
即使再留在高合汽车,3月以后也只能拿到当地法定的基本工资,公积金和社保也面临断缴的风险。
对此消息,红星资本局向高合方面求证,截至发稿,电话未接通。
红星 吴丹若 冯泽洋
编辑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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